《娱乐至死》04
第四章要点(P57-P84)
(1)1854年10月16日,亚伯拉罕-林肯与斯蒂芬-道格拉斯之间的论辩性演讲前后持续时间一共是7个小时。用今天的标准去衡量,那时的听众具有超常的【注意广度】。今天,有哪一个美国听众能够容忍7个小时的演讲?或者5个小时?甚至3个小时?尤其是在没有任何【图片】的情况下?再有,那时的听众必须具备非凡的、理解复杂长句的能力。(林肯的演讲中,有下面这样的句子:“你们很容易意识到,我不能,在半个小时之内,涵盖一个像道格拉斯法官这样的能人在一个半小时里讲到的所有方面;所以,如果有什么是他已经提到的,你们也想听听我的看法,而我却未做任何评论,我希望你们能够明白,要我充分评论他的所有观点是不可能的。”)很难想象白宫的现任主人能够在类似的情况下组织起这样的句子。而在林肯他们所处的时代,语言在几乎所有的公众领域都是一种重要而常见的话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