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

taopao3.jpg让-菲利普-图森著

《逃跑》一书里包含两部小说,一部《做爱》,一部《逃跑》。

这两个标题组合在一起,很容易使人想入非非……打住。

两部小说都用第一人称写成。对于第一人称,我个人向来管它叫“亲切人称”。它的特点一是自由,一是亲昵。

如你所知,很多作家尤其是那些刚刚完成一次失恋、非用小说总结经验的女作家,在撰写自己的处女作时,大都会选第一人称。

我揣摩,它最大的好处是,它很方便将自己的一切融化到小说里,在那个虚构里买菜做饭逛街购物……直至成为一个情感在逃犯。

很多年后,“忽悠”这个近年来土得掉渣儿的时髦词儿也许会被人淡忘,可我始终承认,它真是个好词。因为我觉得,“第一人称”其实又可以被戏称为“忽悠人称”。

第一人称,亲切人称,忽悠人称,我的这种怪异联想背后可能的意思是说,当一部小说选择了这种人称后,一位作家会很“嗨”——

他一准儿自编自导自演,快速入戏,风魔出一番无法收场的人生。

在《做爱》和《逃跑》里,图森的叙事饱满而琐屑。他的小说完全凭此紧张而令人焦灼地推进。图森不抒情,不评论,不点题,不搞任何应试教育高考作文那一套。

在《做爱》里,焦灼点是主人公随身携带的、装满盐酸的那个小瓶子;在《逃跑》里,引爆点则是中国官员逢迎地递到“我”手中的那枚手机。

除此之外,《做爱》和《逃跑》里还埋有无数碎沙子样的暧昧的针尖,可即或是在小说收笔处,作者也没告诉我们那些针尖究竟扎破了什么?是衣物还是皮肉?是灵魂还是情感?

图森清楚地知道,他不必模拟王小丫。他的职责不是先说“请听题”,然后再说“恭喜你答对了!”。图森努力兑现的,是一个小说家应该做的一切。

开句玩笑,王小丫给答案的职责在文学家那里是耻辱。在文学家的“职称”序列里,没这设置。

在两部小说里,图森剥离出极少被人察觉或表达的生活里的恍惚、惊疑与无望。在《逃跑》里,最精彩的一节发生在火车情爱即将达成的那一瞬间。

那只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天哪,风云突变。

其中最奇妙的细节,是“我”把耳朵贴紧手机听筒,“听”着远在巴黎的玛丽从骑兵竞技场一步步失神落魄走出卢浮宫。这个桥段从小说技巧上说精妙绝伦,而其寓意则任人猜想:

它是一枪花哨的烟雾,试图终结掉所有装饰性浪漫之类的情欲表演?它是PS上那个神奇的橡皮擦,瞬间消弭掉幻觉与现实、恍惚与真切间原本清晰的界限吗?谁知道呢。

《做爱》的故事发生在东京,《逃跑》的故事发生在北京。在《逃跑》里,那个既恍惚又诡异的从上海到北京的火车故事白描,连我这样的北京土著都看不出一点破绽。

走神地想,每天厮混在这个城市东南西北,我真是白衣白食白住白行白混了。

图森的魅力是蒸馏和筛选,是捕捉和记忆,是将朴白与灵异融为一体,是将琐屑打磨得更琐屑、将无助还原得更无助,同时,它还是不给出答案却等于给出无数答案。

3条评论

  1. 好文!读到这篇书评时刚好正在翻看手头一本让·艾什诺兹的小说。法国当代作家的那种冰冷的叙事方式和摄影机式的细节描写挺有意思。《逃跑》写中国的那种感觉确实很到位。小说有时候不需要完整情节,氛围出来就够了。

  2. 在《做爱》和《逃跑》里,图森的叙事饱满而琐屑。他的小说完全凭此紧张而令人焦灼地推进。图森不抒情,不评论,不点题,不搞任何应试教育高考作文那一套。
    ———————————————————–
    :)
    相形之下,中国作家的干瘪而琐屑,让人怀疑他们是在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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