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朗读者》一样,这本小说也是一本以父子关系为主旨的小说。据译者介绍,这种小说是法国文坛近年比较流行的“自我虚构”小说。小说中有作者自传的成分,也有虚构。小说情节很简单,翻译成大家熟悉的,就是张楚《姐姐》中的一句歌词:我的父亲是个混球儿。当然,它终于不是《朗读者》。《朗读者》的美学效果是震撼,《美国佬》的美学效果是心酸,心酸到无法提起,无法说出,无法释然。
父亲打人,打外人之外家里的每一个人。儿子最终将对父亲的蔑视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而在儿子成年后,忽然开始对此深怀愧疚。他一直在寻求一种原谅,一种宽宥,一种求证——他并没有觉得自己错怪了父亲,而只是忽然发现,当自己开始从理性的角度去理解父亲时,父亲已不在人世——因此,他的所有求证已然永远落空。这番意思甚至不是中国人爱说的“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书里有句独白很经典地表达出这种没有对手的终极较量:“我不相信我能扛得过一种精神分析。”
去年,我看过一位评论家的评论,说不少七十年代出生的女性作家笔下,父亲普遍缺席。这个判断其实还可以继续延展——无论80后、915还是00后,在他们的作品中,“父亲”符号大多空虚不实,查无此人。看来,所谓父性文化的无效与缺席,带有世界性:美国作家斯蒂芬-金写惊悚小说闻名天下。据说,他之所以写惊悚小说,与其父亲在其幼年失踪有关。在斯蒂芬-金未成年时,有天早上,他的父亲说去街口买包烟,却原因不明地自此一去不回,永远蒸发。
在《美国佬》里,“我”很晚才知道,在诺曼第登陆那天,当时担任搜雷工兵的父亲也参加了。但就在登陆当天,父亲被吓得屁滚尿流。所以“我”认为,从那天起,父亲就死了。“美国佬”的父亲虽然活着,可其实在战争中,他早就死了。斯蒂芬-金的父亲买烟去了,但其实等于死了。正如我们很多人的父亲虽一直坐在我们身边和我们一起在客厅里看世界杯,和我们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暮鼓晨钟柴米油盐,可其实,在三反五反、反右或文革时,已然活生生着死去。父亲这种文化符号在历史巨浪的裹胁之下远比母亲符号更脆弱,更无效,更不堪一击,也更经不起哪怕仅仅十分粗浅的推敲。
父亲也是平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