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稗类》01

张大春著。

22.5万字。P283。¥26.00

今年读到的张大春的第二本书,上一本是《聆听父亲》。

《聆听父亲》是自传体小说,写得异乎寻常地深情。不敢相信是“城邦暴力团”作者的文字。相似的惊讶,是读本书,也不很相信这是那支写小说、写传记的笔写出来的东西。当然,仔细挑剔,那种混帐的天才口吻,依旧也是掩蔽不及:“稗字如果不作‘小’、‘别’义解,而纯就其植物属性论,说小说如稗,我又满心景慕。因为它很自由,在湿泥和粗砾上都能生长;人若吃了它不好消化,那是人自己的局限。”(序言:《说稗》P2)狐狸的尾巴不容易藏的。或者,为什么要藏?

奇怪是本书居然是今年读到的第二本“小说研究”专著。另外一本是李建军先生的。其实倒不是此后还要改行去研究什么小说牢什子,而是景慕二位的文字。如此习性虽被友人指责为“情绪型势力眼”,但也没办法。而昨日与友人通电话,称“你不仅属‘情绪型势力眼’,还特别情绪那类所谓‘鼻子里冒冷气’的所谓天才……”别说,这个比喻还真靠谱。

“鼻子里冒冷气”其实就是我说的所谓“狠美学”。不狠,不断其一指,不血性飞迸,其实也就无甚可观。当然,它依旧全是所谓“情绪型势力眼”。

全书几乎涉及小说写作方方面面。其中与语词相关即所谓修辞部分,我尤其兴味盎然。如《站在语言的遗体上》一文,即从鲁迅散文名篇“秋夜”那个地球人都知道的“枣树”句说起。不过与大陆很多分析不同,张大春认为,其实,鲁迅的“枣树”句其实到不是不可以被修改(如改成“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枣树”或“后园墙外有两株枣树”),因为,“即使鲁迅的文名显赫如此,亦不必显而赫之到一字不可移改的地步”。但是,如果改了,“读者将无法体贴那种站在后园里缓慢转移目光、逐一审视两株枣树的况味”(P25)……

“小学老师给学生做造句练习,出的题目是‘如果’,一个学生挨了骂,他的句子是‘牛奶不如果汁好喝。’这个句子是一个大胆的句子——它顽皮,不规矩,未能吻合惯见的文法,却巧妙地拆解又重组了文字意义的可能性……鲁迅的‘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亦然……白话文在彼一时期作家的笔下洋溢着新鲜感,具有巨大的、得以成功地复写整个世界(无论外在或内在世界,恐怕也兼容客观与主观世界)的能力。(P26—28)”……用一个句子复写整个世界?今人还有这样的襟怀或能量?

说到那种所谓像一个“热心批改小学生作文、必欲使之不冗不赘而后已”的报刊编辑,我其实偶有遇见。用我的话说,好编辑其实是最看中那些似乎与主题关系不大的闲笔的,而一个糟糕的专栏编辑则刚好要在这种地方大动干戈。今年5月,给法晚写周栏。编辑是好友,没问题。但她们的总就属于我说的“偶然”遇见。他还真就是做到了“必欲使之不冗不赘而后已”,但看那种被大动干戈后的文字,我直接想从数十万份的报纸的每一份上一个个将我自己的名字抠下去。那已不是我写的。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