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六月》

sangeliuyue1.jpg茱莉亚-格拉丝著

小说读完,脑子也空了,想说不知道说点什么。小说好看,可别人喜欢不喜欢,不知道。在与他者分享一本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小说时,我说什么都不大靠谱。这与我在跟别人说起王小波时的话痨非常像,没错,文化是不可交流的。

小说的结构有意思:用三个年份、三个六月、三个视角,写出一家人:爹和娘,哥仨和他们的爱人。第三代孙子那辈匆匆点过,只是聋子的耳朵,往“四世同堂”熟路上一路狂奔的班车作者没买月票。压根没打算上车吧。

整部小说读起来像是在观赏一部由多明戈、弗莱明、帕瓦罗蒂轮流主唱的歌剧,阔然而大气。不同调性的咏叹调裹挟着不同肌理的伤感如绵绵细雨在高大的罗马柱和繁复的雕花石栏乃至某扇五彩拼花玻璃窗上缓慢流淌不知所终……前面这个句子太长了点,对不住啊。

上面这个严重欧化句式里的歪想幻觉,其实是想说,在这个雨季世界般丰润而雾气迷蒙的小说里,我一再迷路,小说里的三个视角、三个年份和那三个六月里的无数故事间界限比我想象的混沌得多,也丰沛得多,速写和特写,油画和淡彩彼此侵袭杂糅,好啊。

在篇幅上,第二个六月最为漫长。这暗示了长子诺芬在这部30万字小说里的权重:枢纽,父亲百年后全家的总闸,同时也是一根一触即发的导火索。

谜面上,诺芬从美国归来参加老爹保罗的葬礼。可在这个谜面后面,躲藏着诺芬面对弟弟、弟媳及众亲友对其性取向的猜测和好奇。那里有爱,有担心,有窥伺……合在一起,成为繁复斑斓人性的一个缩微版。

小说最丰润的部分爆炸般汇聚于本章。作者写得最散漫、最枝蔓、最芜杂、最自由的,也是本章。我就喜欢这种游离于情节之外看似信马由缰芜杂不堪的部分。写专栏,我常常在这个部位做手脚打埋伏,并故作漫不经心。

作者清楚地明白自己不是在写畅销、写艳情、写悬疑或玄幻吧?她纠集并复原无数细节、感喟和场景。它本身是匠意的,却在履行反匠意的功能。它散漫如乱石铺街,可每块儿沙砾都用足了想法。它局部的粗砺和整体的伤感与生活的距离就像留言世界里的沙发和与板凳那么近。

“在从没有那种事情之前,我以为将骨灰撒在水面上的想法是非常浪漫的,是逃避可怕葬礼的最好、最斯文的办法。现在参加了两次那种仪式之后,我对它既害怕又蔑视。

“无可避免地,水面上一阵极其轻微的风也可能将骨灰吹回到你的眼睛和嘴巴里;你将不得不用手把亲人骨骼、器官、内脏和皮肤的残渣从你衣服的褶皱里拍干净,事后还得从你的鞋缝中清楚掉。

“你会从你的头发中将他洗去,冲到你家的下水道,仿佛他是一场篝火的烟尘,阁楼掉下的灰烬,一辆嘎嘎作响的公交车排放出来的柴油废气。”

上面三段细节写的是长子诺芬在父亲葬礼后的内心感受。从里面我比照出身边恁多浪漫肥皂小说的短。总会有一种小说像迷住诺芬眼睛的骨灰那样帮助我们认识生活的真相吧。想当一个及格作家,蹲下来呼吸一下人性的柴油废气,实在不是坏事。

这是一部将“夜晚蜂拥而至的群星、海边鳞次栉比的房屋的石灰粉墙透出的寒光、刺眼的、焦灼的、困倦的化石般的希腊”一起馈赠给我们的小说。保罗和诺芬们经历过的三个六月也属于读者,正如腐烂与葳蕤、悲凉与欢愉一同属于生命。

2条评论

  1. 真好啊……总是……一霎时七情俱已昧尽……

  2. 它满足了翻页者的窥视癖
    同时带着一丝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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