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癖(书部)

1、始终相信有些书摸一摸就全懂了,真要逐字逐句地读,不仅等于白痴,而且亵渎该书;

2、最好看的书,以小说为多,看完后一定亲手绘制详细的人物关系图。如1992年读法国年度悬疑小说金奖作品《花都血案》,读完,欣喜不已,在该书后环扉手绘该书详细人物关系图一幅。后该书外借朋友,因怕朋友读完该图整个小说从“悬疑”演变为“言情”,用双面胶将后环扉黏住,方才借出。朋友归还该书后,发现双面胶完好无损,吾心始安;

3、对只闻其名、不见其书的书兴趣最大,BT到逢人便问、见书店就进的程度。曾众里寻它千百度的有《100个人的十年》,《忧伤的情欲》,《经济学家的花言巧语》。目前正在BT寻找的书是《因缘际会》;

4、最好看的书不舍不得读完。如1996年读斯蒂芬-金成名作《凯丽》中文版,8万字,阅读时间却被有意延长至半年,每读完一章,即强行忍住好奇心,用其他书替代。理由是自己喜欢的好书少之又少,读完了,生活就没劲了;

5、喜欢在书的空白处写字。写的最多的格式化“留言”有两种,一是“某年某月,我在这里!”;一是“再读下去,我要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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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豆

9条评论

  1. 呵呵,天津书市那个人说什么来着?《姻缘忌讳》。
    另,今晚在央视法制频道看到黄老师靓照并听到黄老师磁性的男声了。

  2. 怪癖 接招

    1。超喜欢用右手大拇指的指甲盖儿弹击自己的大门牙,发出的声音超好听,比“超级女声”更好听——你也可以试试;

    2。超喜欢自称“本王”,“本黄思”(注:没有“佐”字);

    3。玩Gameboy的时一定用似乎最熟练的手法,即使那个游戏根本不会玩儿;

    4。超喜欢把难吃的饭先吃了,再吃好吃的饭……嗯,香;

    5。超喜欢用耳朵贴再别人(主要是老妈)的胳膊上,再起来。

  3. 怪癖 接招

    1。挠完脚丫,并且闻一闻;

    2。握笔的姿势很怪:大拇指被食指压住,余下三指并排在食指旁边,按住笔,而其中用第四指和小拇指将笔托住;

    3。在北京桑那天最厉害那几天,在夏令营十天不洗澡;

    4。只要妈妈给我包完书皮儿,我一定会在上面画画;

    5。我不理解出这个问题的人为什么有这个怪癖?

  4. 怪癖(书部)

    1、看书的时候腰带不能紧(吃饭、看电视、用电脑的时候都无所谓),要很松。这样一来,从书桌起身的时候要先系腰带,像刚上完厕所。

    2、封面有折角或被蹭脏的书一定在买来当天包书皮。喜欢自己包的书皮,有棱有角,剪子铰开的部位从里面用透明胶加固,漂亮耐用。包好后,在书脊上用蓝圆珠笔写书名,如果字写得不好看或间距不整齐,就必须重新包一个皮,所以写书脊时手心会出一点汗。

    3、新买来的书在扉页靠近订口的一边用铅笔轻轻地写“某年某月某某书店”,日后翻看果然很有意思。那些盖了印章或是写了钢笔字圆珠笔字的书让人心疼。

    4、文言的书一定要看竖排繁体字的版本,横排已属于难以忍受,如用简体字印就可以直接扔了。白话文写的书还是横排简体字的版本更舒服。

    5、重视一本书的内文版式胜过封面设计。现在有不少书的页眉处天花乱坠、花团锦簇,或是正文文字不用宋体,书一翻开就感到古怪陌生,心生厌恶。版心不整洁的书谁能一字字地看完?@%¥#^&&(骂那些做书的人)。我是有病吧。

    By 嘎嘣豆

  5. 《因缘际会》在三联书店地下一层有卖的。

  6. 色情片那段时间,我们刚换了上司,新官推行的一系列改革让我们措手不及,陪酒妹大家都觉得压力特别大。周末,同事说要找个地方放松放松。一向没有激情片什么夜生活的我只好听从大家的安排。我从来没
    去过夜总会,出于好奇,我没有拒绝同事的提议。同居第一次去那种地方,我不停猜测着周围客人的身份。成人电影还没等我适应过来,一位服务生走过来为我们点单。同事驾轻就熟地点着单,脱衣舞我不由自主地偷偷打量那位小弟的样子。高高瘦瘦的,有一双无辜的忧伤的眼睛,小姐手指很修长,说话声音很好听,他这样的男孩如果在卖淫女大学校园或公司里应该是“名草”吧,在这个地方工作应该会美胸受很多女客人喜欢。“小雅,你会玩骰子吧?”同事的询问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挑逗我应付着同事,深怕他们看出我的心思,同时心中小小地期待着他还会过来。情人他真的专门招呼我们这桌,他说自己叫文,让我们叫他阿文。偷情“阿文,好有气质的名字,配他刚好”我在心里自言自语。同事见我心不在焉,潘金莲特意让文坐到我身边。我又惊又喜,紧张得打翻了酒瓶。三级片文细心地递来毛巾,帮忙处理桌上和沙发上的惨状。在同事的插科打诨下,裸照我和文渐渐熟络起来。 白天,他睡觉,我上班。他睡醒了会给我发消息或打电话,处女隔三岔五,我就到他上班的地方陪他工作。裸体从莲花路口回湖里的住处要四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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